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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环保局开展依法行政自查工作

来源 贺州市环保局 作者 邓荆文 时间:2011-11-12

  为促进全市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相关规定,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近期,贺州市环保局对依法行政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严格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订了《行政许可受理制度(试行)》、《行政许可告知制度(试行)》等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的“两集中、八公开”具体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该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执行市、县(区)的环保行政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是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通过开通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对项目审批进行公示。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五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对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等纠纷进行处理,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及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等五项原则,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依法化解群众矛盾。

  本次自查行动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使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限期明确,始终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力,以此推动污染减排、环保专项行动、化学品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排查等各项具体工作的依法开展,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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