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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展迅速

来源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作者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时间:2012-01-21

  2011年末,广西全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展迅速,发证率由59.4%提升到99.3%,基本达成预期目标。

  2011年11月初,广西大部分地市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进度缓慢,有的地市发证工作尚处准备阶段,全区发证率仅为59.4%。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强对全区各地市环保局发证工作的督促,向各地市环保局传达《关于加快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的通知》(桂环办函〔2011〕374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全区各市加强核与辐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许可证核发工作,对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档案管理。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区几乎所有地市都完成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发证率高达99.3%,基本完成了预期任务。

  全区各市环保局在文件下达后积极开展发证工作,派出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辖区内各核技术应用单位射线装置使用状况。偏远乡镇卫生院的闲置装置亦认真核查,对闲置装置要求单位负责人写闲置申请报送当地环保局备案,最后并将市区内详细信息报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各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全区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工作已逐步步入正轨,为新一年的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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