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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环保局开展辐射安全专项督查

来源 平南县环保局 作者 平南县环保局 时间:2012-02-16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规定,切实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平南县环境保护局近期对辖区内各卫生医疗机构、车站等三类射线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平南县三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共27家,去年11月底已全部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贵港市环保局在核发许可证时对部分达到办证条件但又存在一些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此次检查主要以督促三类射线使用单位落实市环保局在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时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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