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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15家冶炼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来源 河池市环保局 作者 吴旭先 时间:2012-01-09

  2011年12月28日,南丹县泰安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丹县新南星矿冶有限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至此,河池已有1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为加快推进河池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以及自治区环保厅《广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细则》(桂环函〔2010〕949号)等文件要求,由河池市环保局组织河池市环保科研究所、相关县环保局等单位成员组成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审查评估小组,分别对申报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冶炼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评估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等形式,综合审查了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情况和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编制质量。

  经审核研究,这15家冶炼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广西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完成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规范,内容真实,符合企业实际,编制依据充分、合理,审核报告结论完整、可信,符合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标准,原则上同意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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