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布如下:
大气环境
广西的空气污染仍以煤烟型为主,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有所改善,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状况
1998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4152亿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废气排放量为1514亿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排放量为2638亿立方米。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70.09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为64.35万吨,占总量的91.8%,居全国第八位,生活来源的排放量为5.74万吨;烟尘排放总量为43.56万吨,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为40.23万吨,占总量的92.3%,居全国第十位,生活来源的排放量为3.33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61.42万吨,居全国第九位。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城市空气质量
11个城镇的监测结果表明,1998年广西城市空气质量整体水平为2级。其中,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和百色市为1级(理想级),其余城镇为2级(长期可接受的标准级)。各城市空气污染综合指标均比上年有所下降,各种污染物浓度亦有不同程度下降,具体为: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03—0.137毫克/米3,平均值0.051毫克/米3,比上年下降0.004毫克/米3。11个城镇中,年日均值超标的有河池、柳州、梧州、桂林、玉林、南宁6个城市,河池市超标率最大,达42.5%。
氮氧化物,年日均值0.006—0.039毫克/米3,平均值0.020毫克/米3。年日均值超标的城市有柳州、桂林、河池、玉林、南宁5个。
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0.075—0.225毫克/米3,平均值0.155毫克/米3,比上年下降0.024毫克/米3。除防城港市外,其余10个城镇均超标。
降尘,年日均值4.07—8.24吨/平方公里·月,平均值6.63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30吨/平方公里·月,监测的9个城市年日均值均超标。
酸雨
1998年,广西有9个城市进行了降水监测,除钦州市外,均出现酸雨,全年降水pH值范围为3.38—7.81,均值5.13,酸雨频率为46.1%。与上年相比,pH年均值上升了0.03,酸雨频率下降了7.1%。本年酸雨频率较高的城市是南宁市和百色市,酸雨频率分别为76.9%、70.2%。
措施与行动
1998年,全区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90.1%,比上年增长2.2%,全年共完成治理废气项目100项,新增废气治理能力189万立方米/小时。
为控制酸雨污染,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制订了《酸雨综合防治规划》,对煤炭工业落实了关井压产指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如实施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制度,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实行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采用清洁煤技术、节能技术、脱硫技术等。
全区已有5个城市发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周报。城市用气普及率达85.92%,比上年提高2.72%。当年建成烟尘控制区11个,面积达50.64平方公里。
水环境
状况
1998年全区废水排放总量158141.7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86886.77万吨,居全国第十二位;生活污水 71255 万吨。在工业废水中,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水排放量 76145.64 万吨,乡镇工业排放量10741.13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86276.2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40349.3万吨。外排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7.1万吨,居全国第三位;砷排放量77.43吨;悬浮物排放量28.42万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4.4万吨。
地面水环境
根据24条河流的61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全区河流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悬浮物、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汞等。局部河段受到砷、铅、镉、挥发酚的污染。70.8%的江河出现氨氮超标,超标率在8.33%-59.27%之间,其中邕江、北仑河、九洲江、郁江和北流江均在30%以上;50%的河流出现悬浮物超标,全年统计超标率在4.17%-33.33%之间,多出现在丰水期,出现较多的河流有右江、邕江、黔江、郁江; 29.2%的河流出现溶解氧超标,超标率在2.78%-44.4%之间,其中邕江、右江、北仑河、郁江出现较多,主要在枯水期出现;25.0%的江河出现汞超标, 超标率在2.78%-66.7%之间,主要出现在西江及独流入海诸河流。41.7%的江河出现pH值超标,但超标幅度和超标率均不高。此外,还有高锰酸盐指数、砷、铅、镉、挥发酚和六价铬等出现超标。 冬季枯水期以来,我区江河水质污染状况十分严重,并已形成流域性水质污染态势,从百色至横县河段出现河水泛黑或严重超标现象,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近海海域环境
1998年广西近海海域主要受无机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无机氮浓度范围为0.026-1.207毫克/升,平均浓度为0.155毫克/升,超标率为8.33%,最大超标倍数为3.02倍;化学需氧量的浓度范围为0.08-2.42毫克/升,平均浓度为1.08毫克/升,超标率为11.11%,最大超标倍数为0.21倍。本年度海水pH值为7.56-8.33,平均值7.97,超标率为22.22%,与上年相比,pH平均值下降了0.5%。
综合评价,南流江口附近海域水质属三类海水水质,大风江口附近海域属二类海水水质,77.8%近海海域可达一类海水水质。整个广西近海污染表现为河口比港湾严重,近岸比远岸严重,丰水期比枯水期严重。
水库
1998年,百色澄碧河水库水质Ⅱ类;桂林市青狮潭水库水质Ⅲ类;南宁市为大王滩水库总体水质Ⅲ类,但局部水域水质为Ⅴ类,其余各水库水质良好,均在Ⅱ类-Ⅲ类之间。
地下水
1998年,我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黎塘、河池7个市(镇)共开采井1219眼,平均日开采量55.25万m3, 较上年日开采量减少12.40万m3。地下水中的超标主要是pH值、铁、锰、亚硝酸盐、氨盐、镉、汞、挥发酚等。北海市地下水遭海水入侵的范围与上年大致相同。
措施与行动
1998年,全区工业废水处理率为77.0%,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5.4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46.4%,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51.8 %;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加大,完成了水污染治理项目141个。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实施《广西绿色工程规划》,将漓江、刁江、武鸣河、南宁朝阳溪列为重点整治河流,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重点流域治理取得阶段成果。至目前为止,全区已建成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污水6934万吨。南宁、北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之中。
声环境
状况
1998年我区开展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的6城市中,仍以玉林市噪声污染较重,四季度4类功能区(城市中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环境噪声达到了76.7分贝。南宁市1(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4类功能区全年超标,其中2类功能区超标幅度较大;柳州市1、2类功能区全年超标,其中2类功能区超标幅度较大;桂林1、4类功能区全年超标;梧州市1、2类功能区全年超标;北海市3(工业区)、4类功能区全年超标;玉林市1、2类功能区全年超标,且超标幅度较大。总体来看,1998年广西环境噪声情况较往年无明显改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总体水平仍居高不下。
措施与行动
各城市相继出台了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至目前为止,全区主要城市中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8个,总面积167.94平方公里。桂林市继南宁市之后实施市区机动车喇叭禁鸣。南宁市开展了建筑、商业噪声专项整治。全区各城镇实行了中、高考期间噪声特别管制。
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1998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13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22.0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44.9万吨,危险废物排放量83吨。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919万吨,处理量为201.7万吨。全年完成治理工业固体废物项目24项,新增治理固体废物能力22万吨/年。
城市垃圾
1998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98.24万吨,粪便清运量25.54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量154.19万吨,粪便无害化处理量8.20万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72.98%,比上年提高18.94%。
污染事故与经济损失
1998年,全区共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97次,其中:水污染事故114次,大气污染事故69次,固体废物污染事故13次,噪声污染事故1次。上述事故中,特大事故2次,重大事故3次。
因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87.5万元,农作物受害面积625公顷,污染鱼塘面积151公顷,死亡人数3人。
耕地
状况
1998年,我区的耕地面积仍在减少,年净减少255.67公顷;耕地质量仍在下降,灌溉水田面积减少了2627.13公顷,旱地面积增加了60.27公顷;随意占用耕地的行为仍未得到彻底遏制,在减少的耕地中因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的分别占50.9%和39.8%。
措施与行动
全区各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划定基本农业保护区,全区85%以上的耕地得到保护。
森林
状况
根据全区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五次复查结果,全区森林面积为816.6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3.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9.26%,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18公顷。林分质量不断下降,原始森林和天然林面积锐减,林业用地年净减8.5万公顷,林木平均直径下降1.3厘米。森林质量的下降,导致生态功能减弱。
1998年,全区发生森林火灾430次,受害森林面积5410公顷;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12.48万公顷。
措施与行动
自治区党委七届六次全会作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实施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工程”的重大决定,在全区掀起了植树造林热潮,1998年全区完成植树造林25.08万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工程(沿海防护林、治沙工程、平原绿化、珠江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完成植树造林面积8万公顷;零星四旁植树3818万株;封山育林22.04万公顷。培育森林资源,1998年幼林抚育面积34.07万公顷,成林抚育面积29.12万公顷。加强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1998年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率达78.5%。
生物多样性
我区地处热带、亚热带,气候宜人,雨量充沛,生物多样性丰富。由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
状况
我区有高等植物7227种,占全国的24.1%,居第三位,其中:蕨类植物900种,裸子植物48种,被子植物6279种;有脊椎动物884种,占全国的13.9%,其中:鸟类520种,占全国的43.8%;兽类133种,占全国的30%;两栖类74种,占全国的35%;爬行类157种,占全国的45.7%;全国十大毒虫广西占9种。特有种类繁多,如高等植物有资源冷杉、元宝山冷杉、金花茶、瑶山苣苔等,脊椎动物白头叶猴、瑶山鳄蜥等。
我区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珍稀濒危植物达123种,其中:濒危的26种,渐危的58种。脊椎动物受威胁的142种。
措施与行动
进入八十年代,我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了较大发展。1998年,举行了“保护野生动物万人签名活动”,申报了6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中国人与生物圈组织,编制了广西自然保护区规划。目前已建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62个,面积164.64万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6.78%,建成12个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和繁育基地,兴办了1500多家养殖场,建成森林公园30处,面积178.34万公顷,有效地保护了珍稀濒危物种。
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
气候变化
1998年度,全区各地平均气温17.3—24.1oC,大部地区比常年偏高0.6—1.1 oC,有44个县市秋季平均气温创有记录以来最高值,属显著偏高到异常偏高;年降水量823—3130毫米,大部地区比常年正常到偏多(偏少)1成,北部、东部正常到偏多,西部、南部正常到偏少;年日照时数1063—2263小时,大部地区比常年正常偏少100—300小时。全年气候条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利弊同有,属正常到偏好年景。
自然灾害
1998年度,主要气象灾害以洪涝最突出,其次是干旱、冰雹与大风。全区共遭受四次洪涝灾害,62个县(市)959个乡镇、1231万人受灾,死亡8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3.2万公顷,减收粮食4.08公斤,损坏倒塌房屋75.1万间,损坏水库97座,堤防267公里,直接经济损失109亿元。全区因干旱农作物受害面积54.21万公顷。因冰雹、大风有30个县(市)受灾,1.9万公顷农作物受害,毁坏果树1.5万株,民房损坏倒塌4.4万间,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1998年,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尤以矿区地质灾害为甚。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46起,主要类型为滑坡、山体崩塌、岩溶塌陷、矿坑突水、矿坑冒顶、塌陷、瓦斯爆炸等,共造成205人死亡,37人重伤,毁坏房屋47间,直接经济损失883.91万元。
全区计划生育和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998年4月22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和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全面推动环保工作,抓好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自治区政府主席李兆焯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刁江整治初战告捷
刁江被采选矿尾砂废水严重污染,成为广西突出的环保问题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河池地区党委、行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刁江的紧急通知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响了刁江整治战役。经过治理整顿,至1998年底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主要污染指标削减90%以上的阶段整治目标(铅含量由2.29毫克/升下降到0.04毫克/升、砷含量由3.128毫克/升下降到0.052毫克/升、悬浮物含量由366毫克/升下降到10毫克/升),新建设尾砂总库两个165万立方米,刁江水质有明显好转。据统计,一共清理整顿了大小选厂(点)376个,其中边生产边整改的13个,停产整顿的50个,关闭日选30吨以上规模的22个,被取缔的大小选厂(点)291个。
法制建设
1998年,各地出台了一批地方环保法规或行政规章,使环境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并取得一定成效。
1998年,全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案件732起,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起;当年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7起;办理的各级人大、政协议案、提案252件,处理群众来信4658封,接待来访群众2109批4857人次。
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
1998年,自治区副主席袁凤兰率中国环保代表团访问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总部及考察了肯尼亚自然保护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立了联系;年内共接待了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和环保专家。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广西环保项目7月底正式签字,10月底生效;亚洲银行项目“南中国海岸及近海环境管理”项目二期已正式定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