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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有了国家标准
记者日前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治理日趋严重的农产品污染,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经销,该局日前批准发布了8项关系到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并将于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此次发布的8项国家标准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4类农产品,每一类农产品都有“安全要求”和“产地环境要求”两个标准。其中关于“安全要求”的4项标准是强制性的,关于“产地环境要求”的4项标准是推荐性的。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计划今年内还将陆续发布“无公害茶叶”、“无公害蛋与蛋制品”、“无公害乳与乳制品”、“无公害蜂产品”、“无公害食用菌”等10项国家标准。 2001年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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