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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要求从今年11月起 新建改建住房要铺设管道燃气

[日期:2001-10-2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建设局日前发文,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市内所有新区建设、旧区改造的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使用管道燃气。这是记者10月28日在南宁管道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成立仪式上了解到的。
  在现代生活中,管道燃气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已成为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志之一。南宁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在“十五”期间使南宁市管道燃气的普及率达到60%。文件规定,新建的居住性建筑,以及宾馆、饭店等需要使用燃料的公用建筑,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应完成配套的管道燃气输配调压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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