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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局关于贯彻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7-05-30]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我局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现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1、根据区党委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共产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每年由局机关党委对党员教育做出计划,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党员培训班,集中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科学文化和各类环保业务知识。
各支部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的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学时。
  2、重点抓好处级党员干部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有计划的选派参加各级党校培训。根据区党委组织部和区直工委的安排,由机关党委与人教处联合拟定参加各级党校培训人员名单,经局党组审定后执行,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协调好参训人员的工作,保证按时到训。
  3、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精神,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活动,对党员普遍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具体按局党组《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执行。
  4、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的管理, 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评制度,党员教育要列为各单位的经常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党员参加各类培训的,要统一填写区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培训证书。
  5、严格组织生活。各支部要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每年要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中央交纳党费的标准,按时交纳党费。
  6、加强支部工作力度,丰富支部工作内容。各支部要根据单位特点开展以“三个最佳”(最佳主题实践活动、最佳党日活动、最佳党课)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创新活动,以此探索基层组织生活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方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7、局机关党员的培训活动经费由机关党委列出年度计划,报局规划财务处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直属单位的党员培训活动经费列入各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二、积极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题活动
  1、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共产党员中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的意见》精神,在局属各支部党员中开展“我为环保添光彩”岗位创优活动,全体共产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改善广西环境质量出谋献策。
  2、各支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题活动。每个支部要与局扶贫点、所在社区或其他基层组织建立联系点,结合各种节日,开展服务群众活动,有条件的支部和党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为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问题,每个支部每年要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
  3、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4、深入基层调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写出一份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
  三、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局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对局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局党组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局党组每季度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
  3、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党组成员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支部作为联系点,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联系点的活动,为联系点上党课、参加联系点的党员活动、检查联系点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了解和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4、加强机关党建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好机关党务干部和各支部书记,加强对机关党建干部的培养和培训,积极选派党建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局党组有关会议,参与局各类重大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定期对机关党建干部进行轮岗。
  5、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一次,对各单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对各单位抓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支部每年要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党建工作情况。局党组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党组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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