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保科研院已基本完成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厂址位于融水县东良村六洞园艺场,距离融水县县城西南6公里。项目的生产规模为40万吨/年电石,采用的生产工艺是改型ELkem密闭电石炉。
(三)环境影响概述
1、空气环境影响:
①拟建项目与评价区域内的各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远(>800m),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各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正常排放下不会使环境空气质量降级。
②当发生事故排放时,位于厂址下风向的区域粉尘浓度将大大增加,对该区域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①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对白竹江影响较小,白竹江COD预测浓度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COD最大增量仅为0.77mg/L。
②炉气沉降降温浊循环水事故排放时对白竹江影响很大,一直到白竹江汇入融江前COD浓度均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氰化物污染带也长达2600m。因此,项目必须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杜绝炉气沉降降温浊循环水事故排放。
3、声环境影响:在不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各厂界噪声预测点昼间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Ⅱ类标准。夜间厂界东、南、西面超标,超标量1.6~4.0dB不等,超标量较小。夜间厂界北面可达标。由于距离厂区最近的居民区在1000m以外,因此生产噪声对厂区周边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回收用于水泥生产或作为燃料。因此,只要严格、规范地管理,提高固废的综合利用率,不仅可以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而且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主要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拟建项目对各个粉尘排放点拟采用旋风、布袋处理;对电石炉烟气采用二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及炉气水洗净化、气柜储存,送石灰窑及焦炭烘干热风炉做燃料使用,该处理方案在技术上是可行的。经处理后,石灰窑烟气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类区、石灰窑标准(烟尘≤200mg/m3);电石炉所排放大气污染物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类区、其他窑炉标准(烟尘≤200mg/m3;SO2≤850mg/m3)。
2、废水治理措施
①清净下水:石灰生产、电极壳制造废水均为清净下水,排入循环水系统作为循环水补水二次利用。
②冷却水:循环系统(包括电石炉、制氧空压、气柜、炉气洗涤冷却)冷却水,设计采用重力流入热水池,经水泵提升进入冷却塔进行冷却后循环回用。
③炉气洗涤沉淀池污水:炉气在后处理工段经填料塔水洗,除去炉气中的少量粉尘、焦油及微量的氰化物,同时将炉气温度降至40℃左右,去气柜储存。水洗系统为独立系统,由水洗塔、循环水泵、沉淀池组成。水洗过程中炉气中的粉尘、焦油及微量的氰化物经水吸收进入浊循环水系统,炉气沉降降温浊循环水(240m3/h)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池中加入漂白粉,分子式Ca(ClO)2。漂白粉将废水中氰根氧化成C02和N2等无毒物质,间歇将沉淀的浓缩物送去炭材干燥,与焦粉配料后进入热风炉燃烧,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循环系统排污水:循环排污水由于不断循环,水中的悬浮物及盐类浓度不断增加,达到一定浓度值时则不适宜回用,设计考虑循环系统排污水经沉淀后直接外排。
⑤生活污水:生活污水(3.5 m3/h)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外排白竹江下游。
由于项目的废水排放量不大,污水水质类型中等,多为非持久性污染物。纳污水体白竹江下游河段为主要功能为农灌,并无饮用功能。因此,本项目废水在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地表水水质影响不大。
事故情况下,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炉气水洗过程中洗涤下来的粉尘、焦油及微量的氰化物等,其中氰化物浓度为12mg/l,产生量为2.9kg/h,如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会造成水体较大污染,发生事故时,应将含氰化物的炉气沉降降温浊循环水导入事故应急池处理。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各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包括石灰石破碎筛分转运系统、石灰窑、电石炉炉气和炭材干燥等除下的粉尘以及热风炉炉渣等。
①粉尘和炉渣:本工程废渣为各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包括石灰石破碎筛分转运系统、石灰窑、电石炉炉气和炭材干燥等除下的粉尘以及热风炉炉渣,这些废渣均可以作为水泥的原料生产水泥,可完全综合利用,不对外环境排放。
②炉气洗涤沉积浓缩物:炉气洗涤沉积下来浓缩物送去炭材干燥,与焦粉配料后进入热风炉燃烧。
③污泥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由融水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选址、总图布置基本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支持率较高。项目建设及营运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污染问题,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工程设计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防范措施,在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电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来信、来访、发邮件等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联系人:郑辛 电话:0771-2286962
电子信箱:nnhbdish2000@yahoo.com.cn
②建设单位: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邮编:545002
联系人:黄积侯 电话:0772-2518748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月6日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