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对违法生产的小纸厂依法拆除生产设备
| [日期:2008-07-19] |
来源:
玉林市环保局 作者:宁一坚 温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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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9日,博白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取缔土法造纸小纸厂小作坊的通告》,依法责令全县范围内的土法造纸厂必须在2007年10月31日前自行关闭。但是,部分小纸厂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仍在偷偷进行违法生产。2008年7月13日,博白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环保、供电、公安等部门,依法对那林镇、江宁镇的小造纸厂采取强制关闭措施,拆除了其主要生产机械设备,并依法扣押造纸机械7台套、土纸40多担,填埋浸竹池13个。通过这次关闭行动,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1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