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合山矿务局(现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6300KVA矿热电炉技改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 2008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1-5313697、5301565
三、 电子信箱: gxhbjjdc@yahoo.com.cn
四、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邮编:530022
五、 联系人:陈祖芬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6300KV•A矿热电炉技改项目公示简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建设2台6300KVA矿热电炉,主体厂房,原料贮仓,电炉废气除尘设施,冷却水及水淬渣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对原有2台5000KVA矿热电炉进行环保设施改造。
项目实际总投资建设单位:广西合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合山市南面工业区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2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万元,占总投资12.4%。
项目年生产天数240天。
环评编制单位: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遵义华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新建2台6300KVA及原有5000KVA矿热电炉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对各炉体进行了密闭性改造确保炉内烟气处于负压状态,收集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座约14米烟囱排放。建成2套电器设备冷却水循环池和2套水淬渣污水池,水淬渣污闭路循环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大部分循环利用。固体废物基本进行了综合利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制定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新建及原有矿热电炉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生产废水重复利用基本不外排。新厂区7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有2个超标,其余5个点均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级,夜间3个点超标,厂界噪声超标范围0.1-1.8 dB(A);老厂区3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达标,夜间均超标,超标范围2.4-2.7 dB(A)。
根据验收数据计算,技改后,企业烟尘年排放量为69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