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经验,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工作,近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办公厅等七部门决定对5年来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北京市环保监察队等116个单位“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峰等598名同志“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等3个单位和自治区监察厅谢锋等16人在此次表彰中获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马飚对我区获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自2003年以来,我区根据国务院七部门统一部署,连续5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推动了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