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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总结分析改革开放30年环保工作

[日期:2008-11-08] 来源: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梁荣生 [字体: ]

  最近,北海市环保局结合改革开放30年,对全市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认真总结分析了30年来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主要成绩: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30年来,该市环保工作走过了不断重视到高度重视的历程,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以2007年为例,2007年全市投入1.1亿多元,其中投入污水管道建设资金8000多万元,节能减排资金3000多万元,是1980年-1990年10年间全市环保基础设施投资的总和。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格局。该市先后获得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广西首批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范例奖”荣誉,被环保部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城市。北海,经济在飞速发展,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取得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二是整治污染,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列。实现了污染治理设施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落后到先进并形成较大规模的转变;污染治理手段从单一到综合,从末端治理、点源治理向以环境预测、规划为指导,抓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污染监管方式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向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1.53万公顷,其中有林用地9.6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8.86%。

  2007年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及二氧化硫(SO2)两项控制指标排放总量实现双下降,COD完成削减总量5173吨,二氧化硫完成削减总量386吨,COD分别在2005年及2006年的基础上完成削减率5.54%和4.93%;二氧化硫分别在2005年及2006年的基础上完成削减率4.68%和0.7%。

  该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常年保持优良,其中2007年空气质量为优的有284天,良的有81天,没有出现轻污染现象,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全年API(空气污染指数)最小值12;API最大值84,年平均API值为36。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位居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前列。

  三是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城市。明确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北海的决定》,把建设“生态文明” 理念作为该市生态立市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优化资源利用,保护环境,把建设“生态北海”作为环保工作重点,积极采取开发与保护并重,大力实施“双十.一百”工程,“双十”即创建十个“生态环保教育示范基地”和十个“生态环保建设示范项目” 即生态工业工程、生态农业工程、城乡建设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生态文化工程、生态旅游工程、生态恢复工程、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化” 工程、实施“宁静工程”、污染减排工程;“一百”工程即百个生态项目,涉及旅游、生态农业、自然保护、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领域。该市的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北海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佳人居城市”、“中国十大休闲城市”、“最具国际影响力旅游城市” 等荣誉称号;2008年5月,该市通过专家组考评审,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为全国级生态示范区城市。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全区率先实行改组燃气企业和燃所经营点,把130多家燃所经营点按照燃气法规要求改组到6家燃气企业。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对主城区有环境污染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14家鱼粉加工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小水泥企业8家,小造纸企业8家,制糖酒精生产线4家,小淀粉企业7家,对240家擅自停用环保设施、偷排企业实施了近50万元的处罚。遏制工业企业污染的势头,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五是加强环保法治建设,保障环境安全。该市前后出台了《关于消烟除尘管理条例(试行)的通告》、《北海市环境保护暂行规定》、《北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及噪声监测布点研究报告》、《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与大气监测优化布点研究报告》、《北海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及监察院测优化布点研究报告》、《北海市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绿色工程计划》、《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北海市生产和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及文件。对全市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企业进行查处,有力打击了违反环保“三同时”的排污行为,该市没有发生大的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环保能力增强,服务发展水平与能力显著提升。该市区环保系统人员编制由1976年成立市环保办时的9名,增至现在的67名(含下属事业单位,未含合浦县环保局),4个县(区)均设环保局(分局),全市形成了市、县(区)环境管理网络体系。环境监测能力明显提高,保证了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过了广西区技监局组织的质量体系运行的计量认证监督性评审,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是环保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坚持宣传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以培养环境自觉性,增强环境意识,提高环境能力为目标,结合每年的“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开展大型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借助会议宣传环境保护,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和“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的创建活动等,通过环保系列宣传活动,公众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据2007年自治区对北海市民的环境认知度测评,市民对环境认知度达88%。

  基本经验: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大力支持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地方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帮助,坚持把环境保护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决策,努力探索推进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到经济社会的大格局中统筹兼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融为宗旨,以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为内涵,引导全社会走上持续和谐发展道路,促进北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坚定不移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

  三是坚持从宏观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努力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融合。

  四是坚持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海洋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五是坚持把环境保护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北海市在建设生态北海实践中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强环境监管、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预期目标。该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5%,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没有同步“发展”,局部还得到了有效控制。多年来,北海市大气质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赢得全国最大的氧吧的美誉。

  环保工作展望:1、举全局之力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在打好减排战役中发挥“突击队”作用。 2、坚持从宏观层面决策环境问题,在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发挥“排头兵”的作用。3、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4、贯彻公众参与原则,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专业化程度等内部措施。5、高度重视基层管理,加强县乡级环保机构建设,将有利于环境监督管理的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和遵守以及环境法制观念的增强。 6、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与环保基础设施滞后,环保工作人员编制少反差大,环保部门完成辖区日趋繁重的环保监管、监察和监测工作任务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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