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宣教专题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会议由广西区环保宣教中心主任李群主持,来自福建、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七省(区)环保局宣教中心代表共1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回顾了泛珠三角环境宣教合作2008年年度工作情况,讨论了2009年年度合作计划,同时交流了各地宣教工作经验。

会议现场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宣教专题工作小组组长、广东省环境宣教中心主任周新民在会上作2008年年度工作报告

广西区环保局纪检组长杨晓安到会致辞
广西区环保局纪检组长杨晓安到会致辞,他代表广西区环保局对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广西区环保工作情况。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宣教专题工作小组组长、广东省环境宣教中心主任周新民在会上作了泛珠三角环境宣教合作2008年年度工作报告。一年来,按照环境宣教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泛珠三角环境宣教合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完成了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环保演讲比赛。本次活动得到了各省(区)环保局特别是云南省环保局地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云南省环保局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作了精心准备,比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组织了广东、福建媒体开展“情系珠江——韩江环保行”新闻采访活动。这是继2005年、2006年西江环保行、北江环保行后,泛珠三角区域省、区开展的又一次跨省采访活动,更多的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总之,随着泛珠三角区域环保合作的推进,环境宣教合作取得了稳步发展,开拓了环境宣教工作新领域,促进了区域环保合作和各地宣教工作水平。
关于下一阶段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宣教合作,周新民提出了五点建议和希望。一是团结合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二是开拓创新,开展简单实效的活动;三是保障经费,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四是加强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五是共同努力,办好《环境》杂志。
此外,会议代表讨论认为应继续加强环保工作和宣教工作信息交流,以《环境》杂志为平台,共同做好编辑、发行工作,开辟专栏,介绍宣传各省(区)环保工作经验、绿色创建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提高。会上,各省(区)代表还介绍了一年来各地宣教工作经验和体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分别提供了会议交流材料。
最后,会议号召“9+2”各方继续共同努力,抓住机遇,争取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结出新的硕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