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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检查,确保饮用水安全

[日期:2008-11-19] 来源: 桂林市环保局  作者:黄丹凤 [字体: ]

  根据《恭城县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的工作要求,最近,恭城县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在局长的带领下,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回龙洲、林家埠、三新桥、黄埠、陶马坪及黄家圳。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沟排放、渗透、蒸发;一、二级保护区内虽然没有企事业单位的排污口,但发现有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堆放点;有两块保护区警示牌被人偷走;在一级保护区类存在当地村民到河边洗衣、洗农药桶、柴油机抽水等污染水质的现象;二级保护区内有网箱养鱼、采砂船在河里采砂现象;在准保护区原已关停的林家铺锰矿采选点,又有人从事采矿、洗矿活动,对县城的饮用水源影响很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保护饮用水水源工作,以提高附近村民的环保意识,自觉的遵守社会公德,提高村民的思想素质;同时提请县人民政府,将饮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村屯的生活垃圾列入县城生活垃圾管理范围内,统一建设生活垃圾池、由城管局统一定期清理;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质的活动。

  最后,县政府决定之后再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再次采取统一行动,彻底捣毁违法采、选矿、砂人员的设备,查处违法采矿人员,禁止破坏饮用水水源的采矿、采石、采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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