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各族自治县拉麻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 2008年11月21日至2008年11月2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1-5313697、5301565
三、 电子信箱: gxhbjjdc@yahoo.com.cn
四、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邮编:530022
五、 联系人:刘杰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
桂林市黑山生态旅游度假园一期工程子项目—联达商业广场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包括引水隧洞、上下游挡水坝,垃圾坝,截污坝、渗滤液调节池、截洪沟、排渗系统、填埋区A、B库区地基防渗处理、填埋废气导排系统、场内道路系统、围墙、绿化工程等。2、辅助工程:包括管理区和生活区建设工程等。
建设单位:龙胜县环卫保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胜县龙胜镇西北拉麻至中寨屯之间。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桂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等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车辆清洗水及管理区生活污水,其中填埋场渗滤液、车辆清洗用水,用管道引入渗滤液调节池,采用“回喷方式加大容积调节池作渗滤液处理”为过渡措施,渗滤液采用漂白粉进行消毒处理后,用于填埋场作业回喷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项目配套垃圾渗滤液调节池总容积为9126m3,在现有渗滤液产生量且不回喷的情况下,调节池容积可满足储存约320天的渗滤液。
(二)废气治理
项目臭气源废气主要为垃圾填埋产生的臭气及垃圾渗滤液产生臭气,属面源污染。
监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的H2S、NH3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2天监测结果均出现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标情况,超标倍数为0.25~1.60倍。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垃圾运输车、垃圾填埋机械等产生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垃圾填埋场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9-90)Ⅱ类标准。
(四)环境质量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4个监测点NH3-N、总大肠菌群均出现超标,其余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中NH3-N超标范围0.58~1.67倍,总大肠菌群超标范围22.3~365.7倍。
与2003年11月环评现状监测结果比较:各村屯NH3-N、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比环评结果明显升高,但垃圾填埋场库区观测井的高锰酸盐指数较环评时监测结果反而降低、垃圾填埋场库区泉水的高锰酸盐指数较环评时监测结果基本持平。
地表水:中寨溪流入拉麻屯上游50m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五)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65%的受调查者认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对龙胜县当地的周围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作用,35%的受调查者认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对工作生活带来影响。但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行以来,对场区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六)其它
1、项目挡水坝、垃圾坝、防渗系统、排渗系统、填埋气导排系统等工程施工检查验收均合格。
2、项目建设了较为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
3、环评批复要求对距项目厂界300m的中寨屯4户居民搬迁的要求实际未实施。但验收调查表明:项目与上述4户居民有一座80m高山相隔,目前,项目运行对其环境影响程度有限。
4、位于龙胜县饮用水源上游的原里骆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停止运行,封场工作已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