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将500 个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列入2012年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2012 年自治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初步确定的500 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行政村名单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按要求确定和补充实施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自然村(屯)名单及基本情况(见附件2)。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列入连片整治行政村中选择1—2 个人口数大于200人、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及经济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屯),分别建设一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按附件2 要求填写基本情况。
二、自然村(屯)基本情况由县环保局协助所在乡镇填写后,于15 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邮件报送市环保局,各市环保局对辖区内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自然村屯名单及基本情况审核汇总后,于2 月16 日17:00 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
三、本文件的电子版及附件表格可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官网(http://www.gxepb.gov.cn/)中“自然生态”——“农村环境保护”栏内下载。
联系人:自治区环保厅生态处王启明
电话:0771-5302120
邮箱:gxnchj@163.com。
附件:1、2012 年广西实施示范项目行政村名单
2、2012 年拟实施污水处理示范项目自然村(屯)基本情况表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