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自治区环保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在这里共同召开信息交流暨“绿色信贷”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就是总结“十一五”期间广西环保与金融两大系统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工作情况,通报我区环境状况,研究和明确“十二五”时期,环保与金融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强化协作,做好“绿色信贷”工作的思路。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助力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07年以来,自治区环保厅与人民银行建立了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向人民银行征信部门通报企业违法受罚、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清洁生产考核等环境信息。据统计,4年来,我区环保部门共向广西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通报全区企业环境信息3660条,其中企业环境违法信息34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2371条,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信息762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信息187条。金融部门各银行的信贷工作中应用这些信息,对控制信贷风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促使企业承担应有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的调整信用评价、停贷等措施,作用尤其突出。
“十一五”时期,国家下达给我区的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到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02.32万吨减少到92.2万吨,削减9.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06.98万吨减少到94.0万吨,削减12.1%。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到2010年,我区二氧化硫削减11.66%,化学需氧量削减12.43%,胜利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我区环境质量也不断改善: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比较好的二级标准的,从2006年的11个提升到2010年的13个,城市空气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98.8%,尤其是桂林、北海两个市,2010年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59天;地表水整体水质优良,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由2006年的86.2%提高到2010年的96.9%,满足水环境功能目标的比例由2006年的89.2%提高到2010年96.9%,重点流域1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广西与贵州、广东、湖南三省交界的8个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100%,南宁市邕江水质达到了20年来最好水平,近岸海域水质稳定,保持良好。
“十一五”期间,在我区12项主要经济指标都翻了一番多的背景下,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其中就有我区环保和金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的功劳。利用这个机会,对各位为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二、“十二五”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继续保持快速经济增长的势头,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压力很大。自治区年中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经济发展目标要保持经济增长13%,力争达到14%,经济总量要实现过万亿元,年内要完成9900亿元投资目标,努力实现10200亿元。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大批项目来支撑。今年上半年,各地开足马力搞建设和生产,导致部分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比去年有所下降,尤其是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浓度增长较多,我厅已经发通知给各市,要求努力遏制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环保工作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
国家下达给广西“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是: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6%、8.7%、7.9%和8.8%。2011年,要求这四项污染物比上年度分别削减1.5%、1.2%、2%、0.3%,根据今年上半年项目完成和运行情况看,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完成年度减排计划任务比较有把握,但是氨氮和氮氧化物这两项新指标,完成难度非常大。
氨氮减排方面,由于新增排放量中尚未把数量很大的畜禽养殖业纳入,因此,今年氨氮减排任务艰巨。
氮氧化物减排方面,今年需净削减2.06万吨,主要依靠火电和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及机动车中淘汰黄标车来实现。由于火电行业脱硝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正在进行,水泥行业脱硝缺少成熟技术,淘汰黄标车今年难以实施,因此,完成今年氮氧化物减排任务非常困难。
另外,国家下达的“十二五”重金属控制规划,要求到2015年排放量要比2007年下降15%,我区部分地区是重金属污染严重区域,要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还有相当的难度。
因此,要完成“十二五”艰巨的环境保护任务,必须通过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来推动,必须我们双方精诚合作。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区加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要求强烈,又面临着环境容量有限,能源、土地等资源短缺,生态保护责任重等问题。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道路。
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要求广泛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因此,加强信息交流,实施绿色信贷,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要求,也是银行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是传统金融走向低碳金融的必然趋势。
通过金融杠杆实现国家科学发展战略,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兴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资金链条,遏制其投资冲动,达到保护环境、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业主社会责任的目的,金融部门也能有效地规避信贷风险、发展新的信贷机会,不断拓展市场和盈利空间。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工作,树立绿色发展战略,实现环保与金融双赢。
信息的交流,最终目的是应用于信贷工作,同时也是“转方式、调结构、促减排”的有力抓手,是金融业“控风险、抉优企、增效益”的倍增器。近年来,通过相互信息交流,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但是,也要看到,信息互享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环保部门要及时准确将信息报送金融部门;金融机构也要及时将有关新政策、新措施和控制信贷方面的情况通报环保部门。
同时,我们希望各金融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的各项调控要求:一是金融部门积极围绕节能减排开展业务。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的绿色产业、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式畜禽养殖业的污水处理、火电厂、水泥厂的脱硫脱硝工程和焦炉尾气回收利用等列入优先支持项目。二是金融部门应建立包括风险偏好、企业准入标准、项目评估标准、信贷审批标准、贷后管理和信贷退出为主的绿色信贷流程管理体系,及时跟进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要求,及早在信贷组合的产业配置中提出具有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整对策,全方位开发绿色金融业务品种,初步形成覆盖绿色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产品体系。三是树立风险意识,高度关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隐患。细化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授信政策、程序和操作细则,提高信贷准入门槛,做到限制落后,鼓励先进,有效推动企业经济转型。
(三)加强“绿色信贷”宣传工作
环保和金融两系统推行信息交流和“绿色信贷”工作虽然已有几年,但不少企业还不知道什么叫“绿色信贷”。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条件成熟时,合作举办讲座、培训,让企业和社会都知道“绿色信贷”。
同志们,“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同推进广西环境保护事业和金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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